新华网南宁4月2日电(记者王勉、杜健)记者日前从全国人大对广西贯彻义务教育法情况检查汇报会上获悉,至目前统计,广西2004年底前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总额为20.56亿元。
20世纪90年代中期,广西各地在地方财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,采取举债建设的方式,基本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。
但是,采取举债建设方式导致学校基本建设投入和教育装备投入过大,由于施工队大多是带资建校,所垫支的资金及利息无法及时结算,从而形成了“普九”债务。
目前,广西要求各地通过审计、评估、清理核实,加大清偿力度,进一步确认农村中小学债务底数,对于确属“普九”期间发生的教育欠债,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,明确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偿还。同时,广西要求各地人民政府制订切实可行的偿还计划,每年将化解教育欠债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,争取在3年内基本解决义务教育债务问题。